并帮助近400多万人次顺利发表论文2010年7月 原告李某某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被告某旅行社向第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旅行责任险原告在乘坐被告安排的车辆前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告以某旅行社为被告 以某财产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论文资源库自1998年创建以来 注册用户量已突破263万人15年来 中国论文资源库始终遵循热情快捷、安全可靠的服务宗旨 深受广大网民青睐 是目前国内论文行业 规模最大、服务人员最多的正规注册网站 1. 如果您没有论文 还要评定职称 需要发表论文 或填写上面的表单 客服人员会及时处理; 第一款从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角度 规定保险人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 以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言外之意 原则上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履行合同 法律有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 可以直接向第三者履行合同 中国论文资源库成立于1998年春在两位清华教授的提议和大力支持下 三名致力于学术论文研究的博士 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 创建了中国论文资源库至今15年 中国论文资源库的专职和兼职团队已达400余人 责任保险中的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本质 是突破债的相对性 在受害第三人与保险人之间建立关系:受害第三人可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或保险人直接向受害第三人给付保险金第65条虽然采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立法例 但恰是这些条件说明了何种情况下 保险人与受害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 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因此 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符合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本质 中国论文资源库是一个论文发表服务平台以庞大的期刊库为依托 为用户提供论文发表期刊信息咨询服务期刊几乎涵盖所有学术领域 包括核心、国家级、省级等各个种类 法院判决认为 第三人与被告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被告系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第三人只对被告负保险责任但我国保险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表明 在旅行社对旅游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情形下 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可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本案中 原告虽向被告主张违约责任 但为切实保护原告的权益 原告的损失经本院确认后 第三人可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严格区分 保险人与受害第三人之间并无任何的法律关系--保险人不对受害第三人承担给付义务 受害第三人也不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创刊于1981年 由开封教育学院主办本刊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教育教学 促进学术繁荣 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宗旨;突出学术性、师范性和地域性的办刊特色更多 立法机关对第65条的定位是什么呢?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一书中 司法机关对第65条作出如下解释: 第二款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确定或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 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应当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该部分属于第一款规定的 摘要:实践中 一批司法判决未受《保险法》第65条的内容限制 直接赋予责任保险受害第三人无条件的请求权由此产生疑问:第65条是否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直接请求权是否可以附条件?应如何附条件?对此 应该对任意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做出区分:第65条给予强制责任保险中的受害人无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而任意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不享有直接请求权 可以通过当事人约定、债权代位制度、保险金给付的限制等方式获得救济 在保险法修订过程中 许多学者建议取消第65条第2款的相关条件 采域外立法例 赋予受害第三人无条件限制的直接请求权 但立法机关并未采纳在最高人民法院所著的上述著作中 司法机关也持回避态度 对拒绝理由避而不谈对此 笔者认为:一方面 立法、司法机关对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的适用条件作出规定 未盲目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的做法 值得肯定但另一方面 对受害第三 还有学者认为 第65条规定的是任意责任保险中的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理由在于 强制责任保险的受害第三人请求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 该请求权应该是无条件的任意责任保险中 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实质是一种代位请求权 由第三人取代被保险人来行使保险金赔偿请求权 该请求权不仅可由法律直接规定 也可依保险合同约定取得 在责任保险中 保险人、受害第三人之间存在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因保险合同发生的 综上 从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本质和第65条的内容进行评判 结合司法机关和学者的观点 立法、司法机关在《保险法》65条确立了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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