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江拍卖公告
上海宝江拍卖将于2020年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邢台润兴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评估价:15.296937万元
起拍价:15.29693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邢台润兴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邢台润兴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0年2月10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相关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支付。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19年6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集联评报字(2019)第J30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368821,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6028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标
拍卖标的:邢台润兴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邢台润兴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润兴”)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纬三路31号(德金玻璃厂内)
法定代表人:葛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5823081946307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8日
营业期限:2014年8月18日-2064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营业;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风能、光电等发电;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