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江拍卖公告
上海宝江拍卖将于2021年2月27日10时至2021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748弄94号;房地产权证号:闵2013059454;建筑面积:362.68平方米;房屋类型:联列住宅;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其他;受理日期:2013年11月9日。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莘庄镇307街坊9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期限:1993-4-19至2063-4-18止。
评估价:1606万元。
起拍价:1124.2万元,保证金:113万元,增加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1年2月27日10时至2021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特别提示:第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第二,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第三,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3月15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1年2月25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368821、17701728858,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53584777-39061
1.房地产位置
拍卖标的为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748弄94号,东至山花路,南至报春路,西至水清路,北至疏影路。
2.土地状况
1)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莘庄镇307街坊9丘
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宗地面积:3246.00平方米
4)使用权面积:0.00平方米
5)土地用途:住宅
7)使用期限:1993-4-19至2063-4-18止
3.房屋状况
1)坐落:报春路748弄94号
2)幢号:/
3)部位:94号全部
4)建筑面积:362.68平方米
5)房屋类型:联列住宅
6)房屋结构:混合1
7)所有权来源:其他
8)竣工日期:2004
9)房屋用途:居住
10)总层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