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5日10时至2021年9月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9676.8209万股股权
特别提醒:
(1)本次资产价值分析范围系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冷湖滨地全部资产和负债。价值分析资产总额324230099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703167.64元,非流动资产2144597828.55元;负债总额196793599.06元,其中:流动负债1193943599.06元,非流动负债773450000.00元;净资产1274907397.13元。
(2)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6300002009026210005148),采矿权人: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冷湖镇大盐滩1号,矿山名称: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大盐滩钾镁盐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钾盐、镁盐,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8.00万吨/年,矿区面积:832.093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2779.6-2663.00米,有效期限:拾捌年,自2010年05月25日至2028年05月25日
依据《青海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年限至2028年05月;由于企业不愿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不能确定资源价款是否足额交纳,评估假定采矿权到期后企业将按照国家及当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理论上采矿权范围内全部资源储量均有权开发利用;但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目前开采技术条件下仅能对WⅠ+Ⅱ矿层中的给水度储量设计利用,其余资源储量暂未利用。依据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按照《开发利用方案》WⅠ+Ⅱ矿层中给水度储量确定矿山服务年限(伴生矿产暂未参与评估计算),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
(3)根据法院及申请人提供上述电话录音及文字资料,冷湖滨地会计报表中,存货有7.9亿无实物,系企业挂帐,本次对该部分无实物存货评估为0,提请报告竞买人予以关注。
(4)根据法院及申请人提供上述电话录音及文字资料,冷湖滨地非金融机构负债12亿元左右,金融机构负债12.5 亿元左右,非金融及金融负债合计24.5亿元左右。本次评估根据冷湖滨地会计报表及上述资料来分析确认冷湖滨地的负债评估值。由于滨地公司不愿配合评估工作,除法院提供资料外,评估公司不作调整或重新评估,提请报告竞买人予以关注。
(5)本次价值分析对象的市场价值,不考虑查封、抵押担保及其他债务对价值分析对象市场价值的印象
(6)由于冷湖滨地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无法知晓冷湖滨地银行及其他借款的还款,计息,逾期,罚息及滞纳金情况,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
(7)根据企查查官网显示,冷湖滨地相关司法案件共155项,评估人员无法知晓上述司法案件判决的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
评估价:62840.73万元
起拍价:43989万元;保证金:4399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1年9月5日10时至2021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如恶意竞拍,除不予退还保证金外,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竞拍价的,还应承担该差价和拍卖费用损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9月22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拍卖标的根据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0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21】第040075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资产价值分析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1年9月2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368821 17701728858 王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1.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何茂雄
注册资本:24964.360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757403856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4年5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钾肥、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钾镁肥、元明粉、芒硝、光卤石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线路租赁、站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除外的进出口商品及代理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
2.特别提醒
(1)本次资产价值分析范围系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冷湖滨地全部资产和负债。价值分析资产总额324230099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703167.64元,非流动资产2144597828.55元;负债总额196793599.06元,其中:流动负债1193943599.06元,非流动负债773450000.00元;净资产1274907397.13元。
(2)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6300002009026210005148),采矿权人: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冷湖镇大盐滩1号,矿山名称: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大盐滩钾镁盐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钾盐、镁盐,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8.00万吨/年,矿区面积:832.093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2779.6-2663.00米,有效期限:拾捌年,自2010年05月25日至2028年05月25日
依据《青海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年限至2028年05月;由于企业不愿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不能确定资源价款是否足额交纳,评估假定采矿权到期后企业将按照国家及当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理论上采矿权范围内全部资源储量均有权开发利用;但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目前开采技术条件下仅能对WⅠ+Ⅱ矿层中的给水度储量设计利用,其余资源储量暂未利用。依据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按照《开发利用方案》WⅠ+Ⅱ矿层中给水度储量确定矿山服务年限(伴生矿产暂未参与评估计
算),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
(3)根据法院及申请人提供上述电话录音及文字资料,冷湖滨地会计报表中,存货有7.9亿无实物,系企业挂帐,本次对该部分无实物存货评估为0,提请报告竞买人予以关注。
(4)根据法院及申请人提供上述电话录音及文字资料,冷湖滨地非金融机构负债12亿元左右,金融机构负债12.5 亿元左右,非金融及金融负债合计24.5亿元左右。本次评估根据冷湖滨地会计报表及上述资料来分析确认冷湖滨地的负债评估值。由于滨地公司不愿配合评估工作,除法院提供资料外,评估公司不作调整或重新评估,提请报告竞买人予以关注。
(5)本次价值分析对象的市场价值,不考虑查封、抵押担保及其他债务对价值分析对象市场价值的印象
(6)由于冷湖滨地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无法知晓冷湖滨地银行及其他借款的还款,计息,逾期,罚息及滞纳金情况,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
(7)根据企查查官网显示,冷湖滨地相关司法案件共155项,评估人员无法知晓上述司法案件判决的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竞买人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