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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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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宝江拍卖-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5号、297号内等部分不动产及负101号地下车库、设备用房
发布时间:2022-12-02 0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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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021-36368821,17701728858
拍卖会地点“京东网”(www.jd.com )
拍卖会时间: 2022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5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上述房产房地产权证号:鲁(2022)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005862号);297号内负101号(房地产权证号:鲁(2022)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005863号);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上房产整体拍卖。总计建筑面积:87336.99平方米。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5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权利人

烟台某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

莱山区迎春大街297号内502 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

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15 等 21 套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

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15552.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60979.23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8年06月24日止

权利其他状况

不动产单元号: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15/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21/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09/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12/370613002011GB00050F00030018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专有建筑面积:3460.173 平方米/3443.915 平方米/3443.583 平方米/3443.583
平方米/3436.244 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25.441 平方米/25.321 平方米 25.319 平方米/25.319 平方米  25.265 平方米
房屋总层数:7层/7层/7层/7层/7层
所在层数:5层/7层/3层/4层/6 层
房屋类型:商业/商业/商业/商业/
房屋竣工时间:
2014-04-14/2014-04-14/2014-04-14/2014-04-14/2014-04-14
编号:莱山区迎春大街295号101-701号;297号 101-701号、102-702号。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7号内负101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权利人

烟台某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

莱山区迎春大街297号内负101号

不动产单元号

370613002011GB00050F00040001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

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15552.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074.6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8 年06月 24日止

权利其他状况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专有建筑面积:8011.625
分摊建筑面积:62979
房屋总层数:2层
所在层数:-1层
房屋竣工时间:
2014-04-14

 

烟台新天地都市广场 B2地块6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烟台某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烟台新天地都市广场 B2地块6区

建设地址:

莱山区迎春大街西侧,双河西路北侧

建设规模:

壹栋地上主体柒层,地下贰层88410.1平方米

备注:

6区商业,壹栋地上主体柒层局部肆层,建筑面积54042.36 平方米,6 区扩建商业,壹栋,增加 3层(局部肆层增加至柒层),扩建面积 7272.06平方米,地下贰层建筑面积26183.3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7900.22平方米),连廊 912.3平方米。(补办)

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应为18283.16平方米。

评估价:74285万元

起拍价:52000万元;保证金:52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标的物部分有人占用,占用人为承租人,带租约拍卖,详见附件《租赁情况表》。

3、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有抵押

4、截至2022年8月18日调查止,该标的目前: 部分空置,部分有租赁,详见附件《租赁情况表》。

5、截止至2022年8月18日调查止,该标的迎春大街297号楼为主楼商厦,物业由商厦自行管理,请竞买人自行复核了解;迎春大街295号楼根据所属物业公司查询告知,物业、水、电均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物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租赁情况表》。

6、截至2022年8月18日调查止,该标的内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不详,若有企业注册登记在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册企业登记的迁移工作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7、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营改增后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如存在未申报或欠税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8、该房屋可能存在改变、物理结构变更等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要将上述已分割或打通的房地产恢复原状的,买受人须自行按房地产测绘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恢复,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支付。

9、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烟莱建开[2013]8号)烟台新天地都市广场B2地块6区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26183.3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7900.22 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应为 18283.16 平方米(26183.38-7900.22=18283.16平方米)。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本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提供拍品所应具有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质监、共建配套等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本次拍卖仅考虑已提供租赁资料的部分房屋室号相应租赁权对估价对象分层(分套)价值的影响。根据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297号内负101号租赁合同显示租期: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起租日起计算。甲方应于2012年6月1日前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另根据后续提供租赁合同补充材料(关于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297号内负101号部分租赁合同相关记账凭证及租金发票)显示,单独考虑租约影响时,上述房地产计算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时按委托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即房屋租赁费与设备使用费合计)标准测算。

相关当事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中未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附件《合同书》中有地下空间规划建设要求,经调查、询问相关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该项目地下部分已补缴相应的地价款。故设定本次评估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已办理相关缴款等手续。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及《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复印件显示:迎春大街 295 号内 101-701号;297 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共计21套房地产均位于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鲁(2022)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0005862号],且《不动产权证书》及《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均有分套建筑面积信息,后续是否可以按此分层分套建筑面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2月2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1152247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 开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2年12月6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标的详情

1.房地产位置

拍卖标的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5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297号内负101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整体
四至:东临迎春大街,南临双河西路,西近凤凰东路,北近凤凰大街。

2.土地状况

1)土地宗地号:/

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宗地(丘)面积:15552.6平方米

4)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5)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6)使用期限:2048年6月24日止

3.房屋状况

1)坐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95、297号内

2)部位:295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297号内负101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3)总计建筑面积:87336.99平方米(其中:297号内101-701号、297号内102-702号建筑面积:43773.93平方米;295号内101-701号建筑面积:17205.3平方米;297号内负101号建筑面积:8074.60平方米;B2地块6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18283.16平方米)

4)房屋类型:商业

5)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6)所有权来源:买卖

7)竣工日期:2014-4-14

8)房屋用途:商业

9)总层数:7

10)房地产权证:鲁(2022)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005862号、鲁(2022)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005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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