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拍卖人将于2024年10月9日15时起至2024年10月12日15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公拍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gpai.net) 对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宣黄公路2654号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宣黄公路2654号;
房地产权证号:沪(2016)浦字不动产权第042094号。
(一)房屋状况:
1、建筑面积:130.89平方米;
2、类型:店铺;
3、房屋用途:店铺;
4、总层数:3层;
5、竣工日期:2008年。
(二)土地状况:
1、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2、土地用途:商业;
3、地号:惠南镇15街坊61/4丘;
4、宗地面积:53944.00平方米;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一)起拍价:人民币230万元
(二)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
(三)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或整倍数
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三、本次拍卖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标准为:成交价×1%。
四、标的物特别提示:
(一)该标的目前有人使用,交付待拍卖人通知。
(二)该标的有抵押,成交后原产权人自行解除。
(三)该标的带租拍卖。租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年租金:六万元,如租赁期限到期后发生续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后续租金归买受人所有。
(四)买受人自行解决注册企业登记的迁移工作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外装修及电器、家具、办公用品等物品。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自不动产登记变更之日起转移。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除外。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为“公拍网-资产拍卖”平台线上拍卖,参与竞买人须开设“公拍网”账户(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网”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正式拍卖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拍卖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六、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拍卖人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七、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价保证金、成交价款余款、佣金及技术服务费
(一)竞买人竞价前通过“公拍网”网络平台系统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公拍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退还。
(二)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需在2024年10月18日16时前将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缴入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上海翔殷支行;
账号:0332 6700 0400 2294 7
(三)买受人须于2024年10月18日16时前,于公拍网账户后台支付公拍网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取标准为:成交价×0.15%,上限10万元。详见公拍网《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机构。详见公拍网《网银限额》页面:https://zc.gpai.net/zc/help?id=130
九、若竞买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拍卖人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再行组织该标的的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一)、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二)、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未签订拍卖成交文件的,或在拍卖成交文件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三)、竞买人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四)、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物交付交接的;
(五)、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供热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标的前期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均由原业主承担。自房屋交接之日起,该标的水、电、物业费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